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周绪平同志代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核心提示: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周绪平同志代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周绪平同志代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周绪平同志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和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报丹阳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周娜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