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矫正帮助校外培训热“退烧”——来自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的调查报告(中)

核心提示: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乱象已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而我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规范矫正帮助校外培训热“退烧”

——来自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的调查报告(中)

本报记者 尹媛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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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市教育局向全市各中小学转发了《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各校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并对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排查。

“在全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就是为了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贯彻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乱象已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而我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引导为先,校外培训“入门”须规范

桂冠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是我市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一名“新兵”,机构负责人许国栋坦言,由于对具体操作流程不熟悉,他摸索了许久才走进“正门”。

“一开始只是去市场监督管理局领了营业执照,名字是‘桂冠教育咨询服务部’。后来,通过去教育局咨询,才知道办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要申请办学许可证。”许国栋告诉记者,申请办学许可证,必须要“硬件”“软件”双达标。硬件包括教学实用面积、办学设施以及消防安全通道等;软件则包括拟聘教师的资质、教学计划等等。

今年1月底,许国栋首先在市管局核准了“丹阳市桂冠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名称,而后顺利在教育局申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月初,桂冠教育在市管局领到了营业执照,允许从事课外业余辅导、文化艺术教育培训等。

市教育局职社科科长钟文华直言,“入门”是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第一步。“为了让广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第一步就规范到位,我们做了不少努力,政策法规宣传就是重要一环。”钟文华介绍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目前针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文件及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主要就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条件、设置审批、变更与终止、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主要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办法作了明确规定。钟文华指出,“入门规范”既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获批办学的必备条件,也是机构获批办学后规范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有力保证。

查、改并行,矫正校外培训“野蛮生长”

为了引导广大市民正确选择合法培训机构,去年3月和今年2月,教育局先后两次在《丹阳日报》上公示了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度引起广大市民热议。

公开公示合规机构是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第一步,而排查整治则是关键一步。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1日起至2月9日,教育局联合市管局对全市教育培训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主要整治全市范围内有照无证和无照无证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初步排查出了有照无证和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200余家。“对排查到的所有培训机构,我们都发放了由教育局、市管局和民政局共同印制的《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告知书》,提醒教育培训机构合法经营、办证程序等事项,以进一步加大宣传。”此外,对排查出的有照无证但已关闭停办的9家培训机构,要求经营者注销营业执照;对有照无证但更换机构地址的,要求经营者更换营业执照;对有照无证正常经营的机构,要求其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对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每年都会召开一次有证有照教育培训机构年审工作会议,去年已对所有有证有照培训机构进行了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对于群众反映举报培训机构的问题,教育局均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协调双方处理问题,目前教育局已对被举报的12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上门检查。

“目前,新一轮排查摸底工作已经开展,在此项工作完成后,我们将进一步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集中整治工作,以更大力度矫正校外培训的‘野蛮生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各项整治规范举措的落实,我市将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办证条件的培训机构,关闭一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有照无证机构,要督促其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严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校外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强练“内功”,从紧立规矩、塑内核

“当前,教育局已通过各中小学校和全体学生,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行动的任务分工。”钟文华介绍说,此次排查摸底,将全面了解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和特教中心)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以及中小学在职教师是否存在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作为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重要一环,我市还将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断学校和教师与教育培训机构的利益链,使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更加规范。”

据了解,为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课,有效制止课内不讲课外讲等现象,市教育局于日前出台了《丹阳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据介绍,该办法出台后,今年3月,市教育以此为依据对极个别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了纪律处分。同时,市纪委也派驻纪检组与市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四组随机抽查了14所学校,并将督查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不仅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也要向课堂内的教学要效率。目前,我市教育系统已立有‘强硬规矩’,当务之急便是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这个内核。”业内人士指出,从侧面来看,通过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让学生们在学校“吃饱吃好”,家长便会主动放弃让孩子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寻求“加餐”,那校外培训热也能从根本上“退烧”。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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