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办理转学、休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孙先生、吴女士分别来电咨询,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休学有哪些条件?办理流程是什么?

本报讯 (记者 贺丽华 帅莹)近日,市民孙先生、吴女士分别来电咨询,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休学有哪些条件?办理流程是什么?

对此,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一)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施教区、乡(镇)迁移的;(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不含设区市内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三)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支援边疆、野外作业、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该负责人表示,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有效佐证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审核转学材料合规后,应当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再由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本地户籍需提供转学申请以及转入学校范围监护人完全私有房产和户籍证明;外地户籍提供转学申请、户籍证明以及监护人完全私有房产。无私有房产的须提供在转入学校区域对应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在丹工作证明和在丹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休学条件,据介绍,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学生患有传染病,经医学鉴定需要较长时间隔离治疗的,由学校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应当要求其休学。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须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材料。学生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服刑的,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材料。还有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作为休学申请的附件,要保存备查。”该负责人说道。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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