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杂忆

■ 青苇

街头闲逛,忽听得前方有小儿啼哭,脚下紧几步,上前一探究竟。原来是一四五岁的男娃,想坐路边的电动恐龙,已然坐过一次,还不满足,非要再坐一次,家长不乐意,小家伙就在地上打滚厮闹。

旁边的路人看不下去了,就劝道:也没多少钱,小孩子嘛,再坐一次也不打紧。小儿的母亲轻声说道:“坐一次30块钱呢,够买2斤多肉了。”

我听了,不禁心头一酸,往事涌上心头。作为农村出身的孩子,平日里粗茶淡饭,总想吃肉。记忆中,每逢母亲发了工资,常常会上街买两三斤猪肉做红烧肉,那叫一个香啊!不论肥瘦,都会被一扫光,肉汤拌饭,吃得肚子撑得鼓鼓的,还想吃。那时候就想着,要是能天天都吃红烧肉,那该多好啊。

按理说,父辈们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家就我一个小孩,父亲是有名的木匠师傅,母亲是小学教师,日子不应该过得紧紧巴巴。但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不会算计代代穷。”父母们精打细算,为的是省下钱来办大事。

彼时在农村,家家户户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盖房子,就是那种两层带院子的“独栋自建房”,农村人觉得在村里盖房子,才能“出人头地”。在过日子方面,母亲向来是秉承“能不花钱就不花”的原则。

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刮大风,把学校一间年久失修的草屋(食堂用来放烧草的破房子)吹塌了半边,校长就通过广播站,号召全体师生去清理善后,搬出来的碎砖断瓦都乱七八糟地堆在学校后门口的河沟底下。后来这里成了孩子们的乐园,放了学,大家都喜欢跑到河滩上去玩,女生们用砖头搭房子,男生们把小砖块往河里扔着比远、用瓦片打“水漂”。

有一回,母亲打边上经过,看到有几个皮孩互相玩闹,心里可惜那堆砖头瓦砾。回去让父亲去捡些回来“派用场”,父亲碍于面子,老大不情愿。母亲就带了我,拖着板车去了,挑相对完整的砖头捡了一些回来。我当时小,觉得去捡砖头可比读书写字有趣多了,还招呼了两个伙伴一起去捡。母亲把捡回来的砖头,整整齐齐地码在院子东头,后来,父亲用这些废砖垒了一个鸡窠。

除了存钱盖房子,还有就是预防天灾人祸。母亲常说,钱是英雄胆,平时一分一厘不在乎,到时候“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呐。有一次,母亲带着身体不适的奶奶去县城医院看病,带的钱都用完了,回程时,上了车,掏遍口袋,还差2块钱车费(当时乡镇到县城是个人承包的“招手即停”中巴车,一般是丈夫开车,妻子售票)还好,司机的孩子在母亲任教的学校念书,一听说母亲是学校的老师,就没有太计较。不过,到周一上学时,母亲找到这个学生,给了他2块钱,让他带回去给他的父亲。

现在回想那段清贫的岁月,虽然过得窘迫,但父母都反复强调,人穷志不穷,我们不要欠人家的,不要灰心丧气,要自力更生。

人到中年,我愈发能理解大多数父辈面对的巨大生存压力,也对这位不愿意再花钱让孩子坐恐龙玩具的母亲多了一份理解。在大庭广众之下,任凭自家孩子哭闹,有失体统,但生活不易,哭泣完抹干眼泪,生活还得继续不是?

孩子总会长大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恐龙玩具嘛,不坐也罢,还是吃红烧肉来得实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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