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寻伴 竟入维权困境

核心提示: 一张协议照片、两次敷衍推荐、一年苦苦等待,63岁王女士(化姓)的寻伴之路,在支付500元婚介费后陷入了一场无法联系商家的维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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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女士(化姓)手机中保存的婚姻协议照片。记者 贺丽华 帅莹 摄

本报记者 贺丽华 帅莹

一张协议照片、两次敷衍推荐、一年苦苦等待,63岁王女士(化姓)的寻伴之路,在支付500元婚介费后陷入了一场无法联系商家的维权困境。

去年4月,王女士在新欣市场购物时偶然看到一家婚姻中介,一直想找伴侣的她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了进去。

“屋内的陈设十分简单,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我和工作人员聊了一会儿,对方就让我付钱,我当时身上带的钱不够,只好作罢,但留下了中介的联系方式。”王女士回忆道,事后她仍抱有一丝希望,就主动给中介打了电话。

上门收费,一张协议照片了事

电话沟通完毕后,中介工作人员很快上门服务。双方当场签订了服务协议,王女士随即支付500元费用。不过,让她纳闷的是,交易过程显得很不规范,“协议内容很简单,只有短短几行字,而且中介的人直接把协议原件收走了,只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我。”

但是,中介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介绍到满意为止”,这让王女士放下了心中的顾虑。她一心期待着中介的专业服务,找到合适的伴侣。

拖延一月,两次推荐均属敷衍

可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付款后整整一个月,婚介所毫无动静,“后来我多次催促,对方才给了我一个号码,结果打过去竟然是一位女士接的电话,而且她自称就是号主本人,对婚介事宜一无所知。事后我找婚介理论,对方含糊其词,当场又给我联系了一个,并且见了面,但双方并不合适。”

而第二次推荐则更为敷衍。“对方是一名70多岁的老人,对我来说不仅年龄偏大,而且他只是简单问了我几句就直接挂断了电话,根本没有要找伴侣的意愿,我感觉婚介所就是随便找个认识的人敷衍我。”对此,王女士很气愤。

商家失联,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而当王女士试图再次联系婚介所讨要说法时,却发现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前往婚介所办公地也发现已搬迁,“店门上张贴了搬迁公告,写着搬去了人民医院附近,我后来也去找了,可能是因为我对那地方不熟悉,找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

数月过去,婚介所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王女士很着急,“其间有一次对方好不容易接听了电话,可竟然不知道我是谁,显然是已经删除了我的联系方式,后来说她在苏州看病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王女士觉得自己的500元钱完全打了水漂,很不甘心,想找婚介所退款。然而,她也深知自己的维权路恐怕不易,因为协议第一条便写着婚介费不退款。

收集证据,若调解失败可走法律途径

王女士该如何维权?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认为,当事人应立即着手收集和整理所有证据,包括婚介合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尝试向12315、12345等有关平台投诉。若调解失败,或者发现该婚介所可能涉嫌欺诈,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鉴于金额较小,如果证据充分,案件处理起来应该不会太复杂。”丁律师如是说。

监管空白,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婚姻介绍服务投诉在我市时有发生,内容主要集中在服务与承诺不符、收费后不提供服务、拒绝退款等方面。记者就此联系了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出,过去该部门的确接到并受理过不少类似投诉,“在这方面,由于我们没有执法权,均以协调为主,工作确实很难开展,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尤其对服务的‘满意度’没有明确标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那么,婚介所的监管职责究竟归于何处?该工作人员认为,应属于民政局,因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第四章第一节提到,推动建立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规范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于是,记者联系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婚姻登记处仅负责关于结婚和离婚办证相关事宜,对社会上的婚介机构并没有管辖权。由此可见,婚介行业规范缺失,监管尚处于空白区。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中老年人婚恋需求不断增加。一些不正规婚介机构利用消费者求伴心切的心理,设置服务陷阱。在此,有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婚介服务时务必查看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要求签订详细的服务合同,明确合同内容、次数、时限和质量标准。此外,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或长期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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