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书变迁里的小城浪漫

核心提示: 这段颇为浪漫的证婚词来自一份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证书上写明结婚人:新娘是江苏省丹阳县19岁的林翠英,新郎是江苏省丹徒县19岁的康俊川,结婚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8日。这份婚书的收藏者是我市民间收藏爱好者孙国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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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孙国武收藏的结婚证书。 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记者 马骏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家宜室,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这段颇为浪漫的证婚词来自一份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证书上写明结婚人:新娘是江苏省丹阳县19岁的林翠英,新郎是江苏省丹徒县19岁的康俊川,结婚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8日。这份婚书的收藏者是我市民间收藏爱好者孙国武。

近年来,“5·20”“5·21”等特殊的日子成为不少有情人心仪的领证日,而在过去,这份婚姻的浪漫也同样存在。十多年来,孙国武收藏了两千多份不同年代的婚书,其中有不少都是本市的。透过这一纸纸婚书,不仅能够看到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也能感受到这座小城的浪漫基因。

“婚姻不仅是一份浪漫的爱情,还是一份诚信的契约。这两者在我们丹阳的历史底蕴中都有体现。”孙国武说,“众所周知,‘董永传说’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出自我们丹阳,而以诚信备受推崇的‘延陵季子’同样来自于我们丹阳。可以说,这座小城一直是爱情之城、诚信之城。”

在孙国武看来,现代人有现代人的浪漫,旧时人也有旧时人的诗意,甚至别有一番用心。“这份民国时期的婚书是我收藏最全的,一共有两张订婚证书和两张结婚证书,还有一张结婚照。”孙国武向记者展示,“这份订婚证书上有订婚人、家长、介绍人、证明人,而在结婚证书上则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和主婚人。婚书图画以花为主,尤其是并蒂莲,让人印象深刻。”孙国武说,在民国时期,婚姻的礼法比现在复杂得多,不少大户人家仍遵循古代婚姻习俗,即“三书六礼”,强调婚姻的正式与庄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及纳采、问名等仪式,体现对婚姻的尊重。为何说是大户人家呢?孙国武表示,旧社会贫富差距极大,婚书这样的物件一般不会出现在小家小户,“过去,一份婚书的价格差不多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伙食费了,若是那种有名画家制作的绢本婚书,价格更是高昂。因此,那个年代,婚书并不常见于老百姓家中。”

“这份婚书看似普通却很有意义。”孙国武拿出一份1950年的婚书,“别看这婚书样式、图案都属普通,可结婚日期很有意义。1950年4月23日,这正是丹阳及周边城市解放一周年的日子,这对新人选择这一天结婚,应当不是巧合。”

“再看这份婚书,时间是1971年11月28日。大张的婚书成了小张的结婚证,结婚证正面上方画着毛主席和红旗,下方写着‘勤俭节约,计划生育’,结婚证背面是《毛主席语录》的部分内容。不管是从哪方面来看,这与旧社会的婚书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孙国武说。

时光如梭,婚书百变,真爱不变。如今,挑个好日子登记结婚依然是这座小城的年轻人在意的仪式感,有情人终成眷属,小城浪漫凝香,一朝绽放倾心。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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