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民骑着电动三轮车载人。记者 帅莹 摄
本报讯 (记者 帅莹 贺丽华)电动三轮车因其便捷、经济的特点,成为部分市民出行的选择。不过,有的骑行人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不仅使用三轮车拉货,还将其视为“万能车”载客拉人,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交规,也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市民吴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其开车经过吾悦广场,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车斗内还搭载了一名乘客,“当时这辆车速度较快,车上乘客还没戴头盔。每每经过颠簸路段,坐在车斗里的人就在板凳上摇晃。为了保持平衡、防止跌落,乘客全程只能紧紧抓住车边,感觉十分危险。”
连日来,记者在我市多个路口观察发现,吴女士目睹的三轮车违规载人现象在道路上并不少见,有的乘客如同“耍杂技”一般,直直站立在没有护栏的车斗内,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有的则是两三名乘客挤坐车边,任由驾驶员在机动车道上随意穿行。
据了解,电动三轮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易造成甩尾或侧翻,并且此类车辆无安全带等防护设施,若发生碰撞,乘客受伤风险极高。因而,并不具备载客条件。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主动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贪图一时便利,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