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窗户上方的挡板上被扔了很多垃圾。 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讯 (记者 马骏)“我们家现在几乎每扇窗户外都安装了挡板,院子里也都装上了顶棚,这全都是因为楼上的一户邻居长期以来高空抛物。”近日,家住河滨新村某居民楼一楼的姚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楼上的邻居高空抛物,严重影响了她一家人的生活,苦不堪言。
姚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她和楼上一户邻居闹了矛盾,自那以后,这户邻居便经常从前后阳台扔东西下来,“你看我这厨房窗户外的挡板上,这些生活垃圾都是楼上邻居扔的。”在姚女士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厨房窗户外的挡板上确实有不少垃圾。此外,窗户外的地面上也落了不少生活垃圾。姚女士表示,这些垃圾难以清理,所以一直存在着,“自从楼上的邻居开始抛物,我这厨房的窗户就没敢打开过,有时候是扔生活垃圾,有时候一盆脏水就直接倒下来了,溅得窗户上到处都是。”
最让姚女士感到烦心的是后院的情况。“楼上第一回扔下来的不是垃圾,而是一盆含有消毒液的液体。”姚女士说着向记者展示了她当时正在晾晒的床单,“你看这两套床单上,全都出现了被漂白的情况,闻起来也和消毒液是一个味。”姚女士表示,之后,楼上邻居不定期地会扔东西下来。为了阻挡高空抛物,姚女士的家人在院子里盖起了顶棚,还安装了对空的摄像头,但效果不明显,类似的情况此后仍时有发生。
姚女士表示,她和老伴身体状况本就不佳,长期的高空抛物让老人精神上也受到了影响。“为了这件事,我们多次报警,也向社区求助过,但调解的结果总是不尽如人意。”姚女士对此感到十分无奈。
据了解,为保护人们头顶上的安全,近年来,法网越织越密。律师表示,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高空抛物明确为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民法典》还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高空抛物已入刑法,情节严重将受罚。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