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新生儿在何处办理落户手续?
答复:正常情况下,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本、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读者咨询:应该向哪个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指南》第四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通过全国公安机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网上办、掌上办、自主办等便民渠道。目前,我市采用了“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的“跨省通办”模式,即中国公民向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均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携带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办理。
●读者咨询:外地人员,现居住在界牌镇,身份证即将过期,去何处更换身份证?
答复:目前全市派出所都可以办理省内、省外人员更换、补办身份证,携带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驾照、户口本、居住证、护照等)到就近派出所办理即可。
●读者咨询:如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变更?
答复: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变更登记”模块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969020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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