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先生向记者指示新房房梁处的裂缝。记者 马骏 摄
本报讯 (记者 马骏)“我买的这套房是今年1月3日交付的,交付第二天,我在新房里发现卫生间渗水、房间墙壁空鼓以及房梁裂缝等情况。”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此前购买了朗香园小区的一套住宅,但新房交付后,他发现了不少质量问题。目前,经过开发商修复,其它问题均得到了解决,唯独房梁裂缝问题始终没有处理,这是怎么回事呢?
接到反映后,记者随同王先生来到他的新房内了解情况。在客厅东侧的房间,记者看到了存在裂缝的房梁。记者注意到,房梁上确实存在了多处较细的裂纹,“乍看之下,这些裂缝并不严重,问题是,这裂缝较长,从一面延伸到另外的一至两面,这让我很担心。”
王先生告诉记者,围绕修复房梁裂缝一事,他与开发商有关人员一直在沟通。“起初,我们沟通了修复和赔偿事宜,我以为事情会很快解决,但开发商却一再变卦。”王先生表示,他购买这套房主要是为了让孩子上学更方便,所以拿了房就开始装修,“我原以为,在我装修的过程中房梁修复会同步进行。但因赔偿问题一再出现变数,开发商迟迟没有派人来修复,导致我装修的进度也受阻了。”
王先生指着客厅地上的一堆建材告诉记者,之前他已经准备房屋吊顶,材料都运来了,结果房梁一直没修复,只能让工人先停下来,“新房的装修从春节后就开始了,后来因为房梁裂缝问题停了下来,这一停就近两个月。”
那么,王先生和开发商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分歧呢?对此,王先生称,开发商原先同意以“减免物业费”的方式作为赔偿,但究竟减免多少,双方一直没谈拢。在了解情况后,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了该小区的售楼部。在售楼部内,王先生与一名男士发生口角,王先生称其为“负责人”,但该男士并不承认。随后,该男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有人一直在处理这件事,并称是王先生自身原因影响了修复工作。“开发商现在就是不想赔偿,只谈维修,这怎么可能呢?”王先生认为,房梁裂缝问题已经给他造成了损失,开发商不能只是维修,应当作出赔偿。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仍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现行有效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新房存在瑕疵,开发商首先有责任进行修复。关于赔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条现行有效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这表明,如果新房的瑕疵达到了影响房屋合理使用或造成损害的程度,业主不仅有权要求开发商修复,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如果瑕疵较轻,一般要求开发商修复即可;如果瑕疵严重并造成了实际损害,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修复的同时进行赔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