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整治现场。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王芳)公共停车位本是公共资源,但一些临街商家,为了留车位自用或担心其他市民停车影响门面生意,便用反光锥等各种障碍物违规占用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既有损市容市貌,还给市民停车带来了困扰。
近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陆续接到反映,称中南小区附近有商铺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给大家停车带来不便。
接到反映后,执法队员先是对商家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劝导并教育,但效果甚微。于是,执法大队组织执法队员集中对区域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整治。
执法队员向商家解释,城市道路两侧人行步道等区域划设的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
据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共清理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12次。接下来,执法大队将扩大范围、加强频次对辖区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整治,把车位还给市民,把方便留给市民,切实维护辖区良好停车秩序,塑造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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