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秦峰 史玉华)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称她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因身患恶性肿瘤,所以申报了门诊特殊病。一直以来,她去医院就医配中药,刷卡结算时都能报销很大一部分费用,但最近一次去医院配中药时,仅报销了一小部分费用,不知是何原因?
市医疗保障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仔细核对了该市民到医院门诊就诊的诊断单,发现该市民申报的特殊病病种为肺恶性肿瘤,而最近一次看病的第一诊断为慢性胃炎,并不符合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的条件,因此只可享受普通病门诊待遇,这就导致报销金额与之前相比要少了许多。
据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平时工作过程中该局也多次接到参保人员打来的咨询类似问题的电话。在此,该负责人提醒,根据《镇江市医保局关于统一镇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陆续上线门诊按病种结算系统,门诊医生应当按就诊时的实际情况书写第一诊断。如果第一诊断与参保人员申报的特病病种相关,那么参保人员就可以享受特病待遇;如果与申报特病病种无关,则不能享受特病待遇,只能享受普通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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