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商家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王芳)繁华的街道,店铺不断更替,而新店开业,第一件事就是装修,可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果乱堆乱放,不仅有损街面市容市貌,还阻碍市民正常通行。近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一商家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当天上午,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新桥西路沿街一正在装修的店铺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占用了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道,且没有采取袋装化处理,垃圾散落一地。行人路过此地,纷纷绕道。
这种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造成扬尘污染,还给市民通行带来不便。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及测量,并联系店铺经营者,要求其立即停工,随后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方将散落的垃圾袋装化处理,同时尽快联系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当天,执法队员还约谈了经营者,对其进行了相关的普法教育警告及行政处罚。
据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同时伴随不规范处理而产生的道路交通阻碍、扬尘污染、绿化破坏等问题,对城市公共资源、城市生态环境及城市公共安全等方面均会产生不良影响,也进一步增加了二次清运成本。执法大队将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性执法,持续开展建筑垃圾方面的执法整治行动,同时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新装修店铺的巡查检查以及普法宣传,进行长效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违法现象的发生。
【法律小贴士】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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