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忽悠消费者再办新卡引质疑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严女士(化姓)致电记者反映,称其和家人在御珑湾美食城御熙美容美发店理发时,明明卡里还有两次理发服务,店员却称她卡里的余额已经不足,如再办一张卡即可免去本次理发费用。

本报记者 贡栀

近日,市民严女士(化姓)致电记者反映,称其和家人在御珑湾美食城御熙美容美发店理发时,明明卡里还有两次理发服务,店员却称她卡里的余额已经不足,如再办一张卡即可免去本次理发费用。虽然事情经过交涉后最终得以解决,但其心里仍很不是滋味。

据严女士介绍,去年七月该美容美发店在美团上推出了“洗剪吹一次19.9元”的团购活动。当时,她团购了一张券带着儿子来到该店理发。结束后,店员称男孩子要经常理发,而美团上的团购活动,一个账号只能享受一次,但如果当天办理理发次卡,充值300元,不仅卡里有15次理发次数可供家人共同使用,本次理发还可免费。在店员的推销下,严女士最终支付300元办理了理发次卡。

近日,严女士一家来到该店理发。进门后,严女士先询问了前台工作人员其卡里还剩几次理发服务,“对方明确回答还有两次。”随后严女士的丈夫和儿子同时理了发,可就在严女士准备划卡离开的时候,一名店员表示严女士的卡去掉卡费就不够支付两次理发费用了。对此,严女士不认可,“当初办卡的时候并没有说明卡还需要收费,也没有签订会员协议,而且我未曾拿到实物卡,何来卡费一说?”而紧接着,该店员又称只要严女士再办一张卡就可以免去当天两次理发的费用,但严女士并未同意,最终店方免去卡费,让严女士使用了原卡里的最后两次理发服务。

16日下午,记者来到该美容美发店。当记者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一名店员称,严女士所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但事情已经解决。当记者问及“卡费”一事时,该工作人员称,卡费是当时办卡产生的成本费,为10元,这些都已写入会员资料里。当记者表达想看会员资料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拒绝。接着,记者又问道,消费者没有拿到实体卡,也没有签订会员协议,10元成本费是否合理时,该店员又改口称“他们办理的不是会员卡,而是理发体验卡”。随后,该工作人员怀疑记者录像,于是从记者手中拿走苹果iPad。当记者明确表示没有录像,且他这种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该店员还是不依不饶地要求记者输入iPad密码,在打开并查看完相册里确实没有录像后才将iPad归还给记者。

就严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张寿辰律师。张律师表示,严女士在该美发店办理了300元15次理发卡的行为属于和对方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理发店在严女士理发前也表明该服务合同的服务方式为计次消费,不存在卡费等问题。美发店未事先向严女士透露卡费,并且未与其就卡费问题达成一致,在严女士理发后才用卡费占用余额为由无法继续为其提供消费结算,该行为属于单方变更重大合同内容,严重影响严女士的权益。“严女士有权拒绝美发店卡费的服务方案并要求对方按照理发卡服务内容向自己提供结算。”张律师说道。

而对于该店店员要求查看记者iPad的行为,张律师表示,新闻记者拥有采访权,新闻记者通过合法方式采访报道新闻,属于向社会公众报道新闻事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记者向美发店出示了合法有效的新闻记者证及媒体工作证件,美发店却要求记者出示个人携带设备中存储的电子照片,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益和记者的采访权,同时也侵害了新闻自由,社会公众对于新闻事件的知情权也受到一定程度的侵害。”张律师如是说。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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