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能单方申请吗?

核心提示: 近日,家住丹北镇的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单方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如果可以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另外,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日,家住丹北镇的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单方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如果可以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另外,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对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灭失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关于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予不动产的;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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