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售卖自制食品,靠谱吗?

本报记者 马骏

“纯手工,无添加,团子、包子……”近日,市民徐先生在他的微信朋友圈看到有微信好友做起了自制食品的生意,这让他有些疑惑,“朋友并不从事食品行业,怎么突然在微信朋友圈卖起食品来了?”徐先生询问后得知,为了售卖这些自制食品,朋友租了厨房,“有间厨房就能在网上卖食品吗?万一出现问题怎么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市民认为,从朋友或者熟人那里购买自制食品应该比较安全。还有市民表示,对微信朋友圈出售的自制食品持怀疑态度,即自制食品有没有安全保障?能否进行有效监管?如果出了问题,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市民王女士表示,她经常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一些婴幼儿食品,还把卖家介绍给亲友。“这些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的自制食品并不便宜,但大多预订当天就能配送上门。我看卖家拍的视频里锅碗瓢盆干净锃亮,食材也很新鲜,感觉让孩子吃还是挺放心的。”王女士说道。

市民周女士也表示,她曾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卖自制蛋糕。卖家表示,那些蛋糕都是用上好的原料做成的。然而,周女士购买食用后却感到不适。“我找卖家反映这个问题,要求退钱,但是卖家说不能确定是食物造成的。从那以后,我就不在微信朋友圈买东西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许多微商打着“纯天然”“无添加”的旗号,或在网上开店,或在微信朋友圈卖自制食品,如自制蛋糕、寿司、酸奶,还有各种果酱、腌菜、葡萄酒、酵素等,许多自制食品更是价格昂贵,但是仍然不乏买家,颇受欢迎。

微信属于社交软件,具有极强的私密性,只有加为好友才能查看朋友圈中信息。微信销售的品种和形式多样复杂,且大部分“微商”无实体门面,自制食品多数属于“三无”食品,制作过程不可控因素太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购买自制食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消费纠纷,因销售隐蔽性强,维权难度加大。而市场监管部门暂无合法有效手段查找到经营者,打击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购买自制食品时应注意,先让“微商”晒出相应的“资质”材料,包括其生产加工制作所售食品的材料来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及地址、制作过程等。购买过程中,涉及所买食品的价格、邮寄或送货时间、如何付款、付款后卖家的确认、物流情况、质量约定、售后服务约定等,应当以文字形式明确地约定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尽量避免以语音、图片等形式作出约定,以防止清理缓存等情况可能出现的误删,为万一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给维权留下证据。

对于微信朋友圈、微商售卖食品的行为,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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