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确认收货或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等行为被“喊停”,但不少市民反映——
新规施行后,快递仍未“送上门”
本报记者 马骏
“这两天我在网上买了不少东西,总共十几个快递,全部给我放快递柜去了,一个送货上门的都没有,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接到一通。”近日,市民任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最近网购的快递全部被放在了快递柜中,快递柜中放不下的快递则直接被快递小哥放置在快递柜顶上,“没有一个事先来电询问是否要送货上门的,唯一打电话来的快递员告诉我快递柜放不下,就把包裹放在柜子顶上了,让我自己去取。”
任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金鹰商场的写字楼内经营一家店铺。最近,任先生网购了不少店里需要的装饰品,于是将收货地址改到了商场写字楼。“以前我网购东西都是寄回家,这样比较方便,在商场收货还是头一回。”然而,让任先生没想到的是,快递一个接一个送到了,可不是送到任先生店里,而是送到了商场的一处自提柜。任先生称,当时恰逢双休日,他人在外地。隔了一天,当任先生回来取件时,发现有些快递已经存放超时,需要额外收费。“这超时收费虽然没多少钱,但这件事让人很不舒服。”任先生说,“我的这些快递是由不同的快递公司负责配送的,但这些快递员全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将快递放在了快递柜中。”任先生称,他还接到了一位快递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任先生的快递有些大,不能放进柜子里,只能放在快递柜顶上。“我当时很不高兴,问他为什么不能送货上门,他说他没有推车,不方便。”任先生听说了月初实施的快递新规,但他觉得,新规并没有带来任何变化。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办法规定:如果有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新规的实施,消费者十分期待。但半个多月过去了,不少消费者都和任先生一样,并没有感觉到新规带来的明显变化。
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小李认为,贯彻快递新规不太现实。他的工作内容为送快递、收发分拣、处理投诉,如今还要联系每位客户,工作量大增,“一个电话最少也要十几二十秒,有的人还不接。”小李表示,公司如今要求他们尽量打电话和回复客户,避免投诉,如果不履行新规定,可能会影响绩效考核。“现在电商动不动就搞活动,更别说到‘双11’‘6·18’这些节点,快递量会直线上涨。”他说,一个投诉就可能会让自己被罚钱,担心今后客户的投诉量会越来越多。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实施明确快递员不得“不告而投”,有望解决一个长期以来的“痛点”,收件将变得更方便,消费者不用排着队去快递服务站或者快递柜取快递,在选择权上得到了更多尊重。同时,明确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选择投递方式,也是给快速发展的快递行业进一步确立了服务规范。从长远来看,新规符合快递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及社会期待。但是,这一新规也加大了快递员、快递驿站经营者的责任,不做好利益平衡,落实新规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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