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回半年车窗升降失灵却不保修?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3·15”维权热线向记者反映,称其于去年6月购买了某品牌汽车,然而仅使用了半年左右,控制右后车窗升降的开关就失灵了。之后,张先生把车辆开往4S店进行检修,可得到的却是不予保修的答复。

本报记者  帅莹  王丹

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3·15”维权热线向记者反映,称其于去年6月购买了某品牌汽车,然而仅使用了半年左右,控制右后车窗升降的开关就失灵了。之后,张先生把车辆开往4S店进行检修,可得到的却是不予保修的答复。

张先生告诉记者,新车购入后,他一直都是正常使用,从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出现问题。但由于当时自己正在外地工作,无法立刻赶回来维修车辆,加上想到新车还在质保期内,于是便准备等后续常规保养时再去店里反馈该问题。

今年2月,张先生来到4S店。在检修过程中,他和工作人员描述了车辆状况。“本以为只是个小故障,当时就能处理好。可工作人员却说,开关失灵是外力因素造成的,若想维修,得由我自己支付700多元。”店方的说法让张先生感到很不解,细问之下,对方解释说其车辆右后车窗控制开关之所以无法工作,是因为元器件上有水迹,并且已经被腐蚀产生了铜绿,而该故障并不在车辆保修范围之内。

“元器件都在车门内部,如果密封性能一切完好,好端端的怎么可能会进水?”张先生认为,这是车辆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店方的答复完全是在推卸维修责任。“车辆内部的元器件应当具备防尘、防水等基本特性,如果轻易就能进水,那是否下雨天都不能开车外出?”张先生说,之后他将问题反馈给了该品牌车辆的售后部门,但也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了该品牌汽车4S店。工作人员胡女士表示,在张先生反馈了问题后,店里的车间技师就对其车辆右后车窗的玻璃升降器进行了检查,发现主机上存在水渍,而用于给开关通电的插头表面也已经被腐蚀氧化。“在拆卸相关配件时,张先生本人也在现场,并和车间技师沟通称去年曾在一次雨天行车的过程中打开过右后车窗。我们认为可能是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配件被雨淋湿,之后又没有被及时擦干,再加上长时间没有处理,使得开关失灵了。”胡女士如是说。

对于张先生质疑的元器件为何如此容易进水的问题,胡女士表示,水渍是从升降开关处渗入的,而开关本身并不可能完全密封。“此前也有一些客户反馈过开关失灵的问题,经检查后,发现基本上是因为外部进水导致。例如开关处被泼洒了饮料,或是下雨天忘记关窗被淋湿等。”胡女士说,由于目前张先生并不认可该检查结果,后续他们会向厂家发一份技术报告,再度确认开关失灵的原因。若最终的答复依然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外部进水问题,那么厂家还是会拒赔的。“考虑到张先生目前的使用问题,我们可以先尝试帮助其将露在外面的插头氧化部分进行打磨,若将腐蚀部分处理后能够正常使用则最好。”但胡女士也表示,要是打磨过后无法恢复,那则可能是进水导致的线路短路,“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就无法为其免费维修了。”

随后,记者将店方的回复转达给张先生。他表示,自己从未向店方说过曾在雨天行车时开窗。“这段时间,我也向其他汽车维修人员咨询过,对方在查看4S店拍摄的照片后表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通电插头外露,没有做好防护措施。也就是说,这根本就属于车辆的质量问题。”张先生认为,即便如店方所说先进行简单打磨处理,后续还可能会出现同样的故障,“我希望4S店能够承担升降器零件的更换责任,同时,还想了解车辆内部的元器件是否可以不做防护,升降按钮处轻易能够进水又是否符合相应车规标准。”

就张先生的诉求,记者又再次联系了该品牌4S店工作人员胡女士。她表示,会尽快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并协商下一步的处理方案。

消费者就车辆出现故障的原因无法与4S店达成一致,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就该问题,记者咨询了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张寿辰律师。张律师介绍,目前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此外,对车辆零部件的质量保质期也会有随车保修说明书、车辆销售合同等相关说明。

张律师表示,消费者自接受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并产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虽然本案例中,检修时间已超六个月,但如果消费者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是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来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该元器件损坏问题并非因人为因素而是由车辆本身设计缺陷通病导致,此时将难以排除4S店交付的车辆的相关部件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要求4S店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与4S店协商、向消协或者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自己通过诉讼程序来进行维权。”不过,消费者往往在取证意识和取证方式上存在巨大的难度,涉及车辆的技术问题又需要由专业机构鉴定,所以4S店应适当地对该所涉问题是否为质量问题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不能机械地以不属于质量问题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张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若发现车辆存在故障,并怀疑是质量问题的,首先要明确车辆是否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然后通过专业维修人员确定具体的质量问题,以明确更换、维修还是退换货等解决方案。如果经检查确认后明明不符合相关规定,仍一概向对方提出换车退车诉求,那么极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导致“维权”失败。

责任编辑:王琳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