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不止在今天!

核心提示: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相关议题再度引发热议。

本报讯(记者 帅莹 王丹)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相关议题再度引发热议。本报民生版面在开设了“3·15”维权专栏后,接到了多起消费投诉,有的属于个案,有的则涉及整个行业和市场。

连日来,记者对市民反映的消费问题进行了报道。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当下大多数市民都知晓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并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但层出不穷的消费陷阱,还是会给消费者的维权之路设置诸多障碍。

在线下购物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往往会将商品“吹”得天花乱坠,并辅以各种口头承诺。然而在消费者掏钱买单后,才发现产品质量没有保障、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不清、售后服务约定不明等。但由于消费者当初未仔细阅读书面协议,或是商家未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最终往往会导致维权时缺乏依据。此外,在线上购物时,商家有货不发、打折商品价格先涨后降、产品以次充好等套路也让消费者头疼不已。而对于此类问题,若平台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未正视自身主体责任,妥善化解消费纠纷,那消费者的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

据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登记投诉、举报、咨询共15385件,其中投诉11185件、举报4112件、咨询88件。经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6.74万元。在投诉中,商品类消费投诉88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7.37%,占总投诉量的78.78%;服务类投诉237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9.59%,占总投诉量的21.22%。

在商品消费投诉中,食品、家居用品、医疗器械、农资用品、交通工具投诉量位居前列,此五项投诉量占商品类消费投诉的73.96%;服务消费投诉中,餐饮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文娱体育、教育培训投诉量位居前列,此五项投诉量占服务类消费投诉的65.79%。

在投诉问题类别中,售后服务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质量问题、价格问题、合同纠纷成投诉热点,其中售后服务问题3639件、食品安全问题1986件、质量问题1884件、价格问题1493件、合同纠纷589件,占投诉总量的85.75%。

从举报情况来看,广告违法、食品问题、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举报位居前列。2023年共受理广告违法举报927件、食品问题举报773件、不正当竞争违法举报618件、侵害消费者权益举报332件、产品质量举报291件。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只靠“3·15”一日之功,更需要做好常态化监督与管理。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监管部门拓宽维权渠道,商家主动接受监督,只有多方携起手来,才能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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