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提供“质保期”却有附加条件引质疑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马先生发现之前在网上购买的一款鱼缸定时照明器出现了故障,于是拍了照片和视频,联系网店客服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本报记者 马骏

“我们的商品质保期是6个月,但是超过15天,来回运费和维修费用都需买家自理。”近日,市民马先生发现之前在网上购买的一款鱼缸定时照明器出现了故障,于是拍了照片和视频,联系网店客服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商家让其将商品寄回,并承诺修理,但马先生得承担运费和维修费,这让他气愤不已,“明明在质保期内,怎么能让我承担费用呢?”

马先生称,几个月前,他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定时器,用于鱼缸的定时照明。最近,这款定时器出现了故障,于是马先生向店铺客服反映了相关问题。“客服让我把故障问题以视频的形式发过去,之后客服让我把定时器寄回去,说是帮我维修。”商家的这一做法让马先生有些意外,“这款定时器的价格只要十几元,而来回的运费都快赶上商品的价格了。我还以为商家会重新寄一个新的给我,没想到还要我寄回去修。”

马先生觉得,只要商家解决问题,那不管是重新寄一个新的,还是拿回去维修,他都能接受。然而,让马先生没想到的是,商家竟然让他承担来回运费和维修费。“这件商品还在质保期内,我承担运费和维修费,还叫质保吗?”马先生十分不解。对此,客服人员解释称,该商品的质保期是6个月,但店铺有规定,商品卖出15天内有质量问题,来回运费由卖家承担;超过15天,来回运费和维修费由买家自理。对于客服的这番说辞,马先生并不赞同。“我觉得,所谓的‘质保期’就是在这期间,商品出现任何问题,都由商家解决,消费者是不该承担任何费用的,否则怎么能叫‘质保期’呢?”马先生称,客服还建议他重新下一单,因为也觉得运费加修理费的价格已经超出了商品本身的价格了,“既然商家提出重新下单,那也是知道这样的解决方式是不太合理的。只要商品超过15天后坏了,就是消费者承担一切,自认倒霉,这样的做法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眭花琴认为,质量保证期的规定为:购买产品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保证,若在质量保证期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担保退换或者维修。质保指产品质量要合乎标准、要有保证。实际上,质保就是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眭律师认为,在质保期内的产品如果因为产品自身质量导致的退换或维修,应当由商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运输及维修费。在此,她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商家拒绝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费用,可及时向有关平台或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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