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金额比去年少,咋回事?

核心提示: 近日,接连有市民来电反映,称他们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今年以来,他们在医院就诊时,报销金额与去年相比明显减少了,希望咨询相关部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张杰) “在同一家医院看同一种病,每次总费用都差不多,但去年能报销很多,今年自1月以来,一直就报销得很少,不知道是咋回事。”近日,接连有市民来电反映,称他们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今年以来,他们在医院就诊时,报销金额与去年相比明显减少了,希望咨询相关部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报销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之所以会出现参保人员反映的这种情况,是因为大病保险是按年度累计计算的,进入2024年后,就需要重新累计计算大病起付标准,达到起付标准后就会“多报”了。

据该负责人介绍,2023年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建立了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年度内由个人现金支付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含超过年度最高限额的部分),由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段标准为6000元,起付段标准至60000元内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超过60000元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制度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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