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核心提示: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市长宋飞雄所作的《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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