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核心提示: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冷文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2024年计划提出的建议。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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