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核心提示: 近期,有细心市民发现,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售卖烟花爆竹的广告。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虽然离2024年春节还有20多天,但是过年的气氛已越来越浓。近期,有细心市民发现,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售卖烟花爆竹的广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加特林有现货,888型号50元一根,现在便宜可以先囤点,春节前肯定要涨价,估计要卖到80元一根。”最近,有市民发现微信朋友圈里悄悄出现了烟花爆竹代购。多年来的“禁放政策”整改了不少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但也有市民利用微信朋友圈做起了烟花代售的“小生意”。

那么,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呢?据警方介绍,商家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而是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警方还介绍,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相应的证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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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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