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游4天3晚只要2999元?
东北游4天3晚只要2999元?
本报讯(记者 姜康)近段时间,随着东北“雪季”的来临,全国各地的旅行社纷纷推出东北旅游线路,其中一些直播间的价格较低。以为捡了大便宜,结果自己却是“韭菜”。面对直播间的低价宣传,市民如何甄别哪些是真“捡漏”,哪些是消费陷阱?一旦出现问题,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那段旅行实在是太糟心了。”昨天上午,市民许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去年年假没用完,2023年12月底她便准备和朋友前往东北,感受一下雪乡的魅力,当晚便在某电商平台的直播间下单了一份4天3晚价值2999元的旅行套餐。“当时觉得可划算了,2999元包括往返哈尔滨的机票、哈尔滨两晚和雪乡一晚的住宿,以及往返大巴和主要景点的门票,因为单独买从南京飞往哈尔滨的往返机票都要1500元。”许女士表示,自己作为一个南方人,看到北方的雪景非常开心,但是导游的问题让她和朋友在旅行过程中并不是很舒服,“到了目的地后,导游就在车上不停地引导大家购买滑雪用品,不买就全程黑脸。”
那么,低价团为何总是出现各种不合规的问题?我市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低价团与正规团的盈利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低价团是行程中忽悠游客多次进入购物、餐饮、玩乐等项目进行消费,从而取得消费返利。甚至不法旅行社及导游就会在跟团行程中通过擅自变更行程、强制购物或自费项目等方式营利。这也意味着游客参团的团费越是低,行程中的“隐性消费”可能会越多,“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低价、捡漏,价格便宜得离谱了不是‘捡便宜’,反倒是‘栽跟头’。”
那消费者如何甄别哪些是低价团?该负责人表示,首先,对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行产品,需要谨慎选择,警惕“低价团”陷阱;其次,尽量选择正规旅游机构、大的旅行平台购买旅游产品,尽量通过有营业许可证的实体门店报名,“在签订旅行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退改限制、特殊时间加价以及违约责任等。”
如果不慎跌入了低价团的陷阱,市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低价团、强制购物,都是《旅游法》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江苏言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介绍,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如果市民陷入低价团风波,旅游者有权在旅行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要求旅行社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费用。旅游者可以直接向相关平台主张责任,也可以向文广旅局、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权利。“市民在旅游时要时刻牢记‘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这个原则。消费者可以通过正规平台寻找旅游团,留意旅行社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仔细阅读旅游合同条款,培养法律意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合法权利。”王刚律师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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