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同一种药,为何两次报销金额不一样?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吴女士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身患糖尿病,平时需经常购买“盐酸吡格列酮片”。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马旭东 陈宏霞)近日,市民吴女士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身患糖尿病,平时需经常购买“盐酸吡格列酮片”。之前,她在医疗机构购买此药时,配3盒可报销52.5元,但前段时间去配药时,买3盒只报销了11.24元。吴女士不解,为何两次报销金额相差如此之大?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而根据每月下发的江苏省医保目录库内容,自10月份开始,“盐酸吡格列酮片”修改了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则按正常比例报销。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说,如个人账户余额充足,超出标准部分可由个人账户支出。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头孢克肟胶囊、美沙拉嗪栓、罗红霉素胶囊、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药品的部分品种也修改了医保支付标准。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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