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3月份入职,预计12月生产,生育险缴纳不足10个月,是否影响生育报销?
答复:在丹阳参保缴费中途更换公司的,如系统显示新单位是“正常应缴”,则可连续缴费满规定时间申请;如显示是“补收”,则需要重新累计计算。不在丹阳参保中途来丹阳参保缴费的,本地不认可外地生育险,需在丹阳缴费满10个月后才可以享受。产假结束后才能报销生育险。
●读者咨询:户籍在丹阳,毕业之后在上海工作,目前需要调取人事档案,在哪里调取?
答复:可咨询丹阳人才市场,电话为0511-86571163。
●读者咨询:能否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答复:不可以同时参保。
●读者咨询: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未缴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复:补缴有两个月的等待期,可直接参加2024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
●读者咨询: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如何办理停保?
答复: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身份证或社保卡的复印件也行)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停保(可代办)。
●读者咨询: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答复:1.登录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注意选择社保经办机构“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可以微信搜索“丹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进入“掌上医保”,再点击“医保缴纳”;3.下载社保卡发卡银行App缴费。
●读者咨询:目前是否可以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复:1.目前不可以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医保);2.2023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基数为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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