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干起“搬运工” 不思悔改“四进宫”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慧娟)因在村里干过活,对环境较为熟悉,他便寻觅起了下手对象,并最终成功进入“窗户没关”和“钥匙未拔”的两户人家实施盗窃。26日,市检察院介绍,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而这已是陈某“四进宫”了。

检方介绍,“70后”的陈某读书不多,步入社会后一直靠打工谋生。或许是觉得所挣不多,陈某20多岁时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先后三次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数月至十数年不等。今年年初,刑满释放不到两年的陈某竟又起了偷盗的念头。

借着之前在我市某村做过木工的经历,陈某熟门熟路地在村里转悠寻找机会。2月1日凌晨,陈某找到了一户“看起来家境不错”的人家,在发现其一楼卫生间窗户没关后,便由此爬进了屋。随后,陈某在这户人家一楼餐厅的酒柜内发现了不少高档烟酒,喜不自禁的他立马开始搬运这些烟酒。由于量大且之前未做好准备工作,陈某便随手找了一个蛇皮袋,并“顺”了一个双肩包来打包。临走时,他还将衣架上的一件主人的黑色皮衣一并拿走。

得手后,陈某找了一家回收烟酒的店铺,将部分赃物卖掉变现。几天后,钱花光的他又琢磨起偷东西的事,回想上一次的经历,觉得那个村子还可以再转转。2月8日晚,陈某又来到该村,在转悠寻觅过程中发现一户人家门锁上的钥匙未拔,于是开门进入。随后,他再次充当搬运工,将一楼客厅酒柜里的部分高档白酒偷走。几天后,他将上次余下的烟酒和这次偷得的白酒,一起卖给了另一家烟酒回收店。

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开展侦查,2月17日,陈某在其暂住地被抓获。6月28日,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该院认定陈某于今年2月1日凌晨及2月8日晚,两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8000余元。8月1日,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近日,市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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