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核心提示: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范围的通知》,标志着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

老房子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市公积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本报讯(记者 丽萍 通讯员 彭长明)为进一步拓宽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工作的资金来源渠道,减轻老旧小区家庭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助力改善居住环境,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范围的通知》,标志着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

通知规定,今年10月30日起,在我市范围内,既有住宅未设置电梯,职工的父母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首次加装电梯,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次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单独拥有的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公积金政策受益面,对居住在老旧小区的职工父母安装电梯提供了新的资金支持,让群众完成从“有房住”到“好房住”的转变,切实改善群众住房需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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