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推进“群租厂”“厂中厂”整治示范点建设

核心提示: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赴开发区检查“群租厂”整治示范区、“厂中厂”整治示范企业建设开展情况。

本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潘凌云)为进一步推动“村级工业集中区”“群租厂”“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标杆点位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赴开发区检查“群租厂”整治示范区、“厂中厂”整治示范企业建设开展情况。

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开发区通港路北侧的中日产业园“群租厂”整治示范点。该产业园是江苏省首批国际合作园区,占地310亩,现有日资企业22家、中资企业6家,入驻企业均为租赁厂房,主要以汽车零部件和建筑工程机械零部件企业为主。自开展“群租厂”整治以来,该园区在入口处增设园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园区级)公示牌,并在园区道路上增设了限速牌和减速带等标识设施。目前,园区已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28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对园区内企业的动火、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进行提档审批管理,统一组织园区内企业教育培训以及联合应急演练,确保园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园区内的大进精密机械(丹阳)有限公司,生产现场整洁有序,通道线、区域线、设备线清晰分明,物品分区摆放有序。该企业在重点岗位上均设置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风险告知卡,冲压设备设置了双手按钮安全装置和红外线连锁保护装置,杜绝冲压设备压手的风险,进一步提升了本质安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企业存在丙烷气站中丙烷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无危化品周知卡等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检查组还走进位于开发区圣昌西路的康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厂中厂”整治示范点。该厂区内有两家承租企业,分别为丹阳康维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艾科卡特催化器丹阳有限公司。出租方康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与两家承租企业均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均能做到统一协调管理,在厂区入口设置了“厂中厂”责任公示牌、厂区平面布置图以及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公示牌,增设了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两家承租企业现场整洁、生产作业有序开展。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货车装卸货区域缺少防护栏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厂中厂”出租方勇于任事,主动作为,担负起出租方管理责任,结合厂区内各承租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定期对承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承租企业整改闭环。

检查组强调,“村级工业集中区”“群租厂房”及“厂中厂”整治示范点建设是推动“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着力保持全市安全形势稳定、提升本质安全各项工作的缩影,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属地政府和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高标准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属地政府及各派驻中队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业集中区”“群租厂房”及“厂中厂”企业的帮扶,通过专业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管理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新闻链接:“厂中厂”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多发的“重灾区”,也是中小企业现场管理整治提升中的重点和难点。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以大力压降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压实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消除出租厂房内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厂房出租规范化管理,我市制定出台“村级工业集中区”及“群租厂”“厂中厂”安全硬措施。

本硬措施规定了全市“村级工业集中区”及“群租厂”“厂中厂”安全生产中的出租方(产权方)、管理方、生产企业(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含消防工作)基本内容。“村级工业集中区”及“群租厂”“厂中厂”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不限于本硬措施要求,本硬措施要求以外的其他工作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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