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丹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0家

核心提示: 云阳天锦家庭农场、司徒镇山之峰家庭农场、延陵镇燕子家庭农场等50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2023年丹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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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寿家庭农场制作的黄桃罐头,为果品产业销售拓展新的渠道。记者 须俊 也平 摄

本报讯(记者 须俊 通讯员 云华)记者昨日从市农业部门获悉,经各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各镇(区、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市农业农村局抽查、以及社会公示无异议等程序,云阳天锦家庭农场、司徒镇山之峰家庭农场、延陵镇燕子家庭农场等50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2023年丹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自2013年成立全市首家家庭农场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经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480余家,其中从事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占78%。近几年来,粮价波动、种粮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单个家庭农场的农机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新型经营主体,严重影响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为此,我市以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培育机制创新试点,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乡村振兴的主力军。通过对现有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具备家庭农场雏形的小农户,引导扶持其向家庭农场经营转变,实现自然人农业向法人农业转变,并全部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至2021年底,全市录入名录系统家庭农场2291家(含种粮专业户)。家庭农场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土地和机械配置上确保做到“两个合理”:一是合理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一般种植业家庭农场建议流转土地100~500亩为宜;二是合理配备农业机械,提高生产效率。种植业家庭农场合理配置农机具,有利于承接土地流转,发展连片规模经营,降低作业成本,弥补劳动力不足,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生产经营效益。

据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人介绍,在家庭农场培育行动中,我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第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建立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发展。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年检、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县、市、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建立三级示范家庭农场梯度,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以及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通过三级示范农场创建,我市将政策向示范家庭农场倾斜,不仅提高了示范农场投身农业的积极性,着力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巩固了我市产粮大县地位,还培养造就了一大批职业农民,并吸引一批“80后”“90后”主动回归农村,推动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高效化生产经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全市已有一大批长期稳定的务农小农户培育成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示范家庭农场总数已达351家,其中省级53家、镇江市级138家,丹阳市级16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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