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3年8月25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解晓东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许弋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
郝庆富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磊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
钱东升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郭坤芳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蔡兰娣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玉中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郦爱梅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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