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社保卡遗失,如何挂失和补办?
答复:临时挂失:社保卡账户拨打12333,非工作时间段有自动语音挂失,有效时限为7天。金融账户拨打对应的银行客服热线。临时挂失不做强制性要求,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
正式挂失:本市农商银行制作的社保卡,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农商银行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办手续。本市建设银行制作的社保卡,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建设银行办理正式挂失,再至卡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目前全市只有吕城镇、皇塘镇、界牌镇有建设银行,因路途较远,这三家可以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办手续)。
后续如何领卡,在办理挂失手续时银行会具体告知。或通过“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挂失补办。网办社保卡周期为一周左右,具体收发时间以物流为准。申请人签收后,需在原申请的线上服务渠道完成社会保障卡启用,领取实体卡后请至合作银行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不进行网上领卡则无法使用该卡。
●读者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至镇江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住院在备案地发生的合规费用,除需自付一定比例的转诊折扣外,剩余部分按参保地规定予以报销。1.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5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2.参保人员在镇江市内二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3.在镇江市内三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比在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4.参保人员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具体可咨询市医疗保障局结算科,电话为0511-865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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