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不只“3·15”,更要“365”

核心提示: 消费维权不应仅是“3·15”期间,应该让每年365天都是“3·15”,社会方方面面应形成合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马骏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本报民生版面开设了“3·15”维权专栏,接到了多起消费投诉,有的属于个案,有的则涉及整个行业和市场。

连日来,记者对市民反映的消费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因免费领取电信公司的礼品,稀里糊涂地签下为期两年的业务套餐协议;因空调不制热,在网上寻找上门维修家电的人员,却遭遇高价的维修费;健身卡一次未用,想要补卡时却被告知只剩下一半的使用时间;经营者换了人,之前办理的“预付套餐”无法再使用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上述案例并非个例,有些甚至是较为普遍的情况。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经常会遇到所谓的“免费领礼品”,有的是来自幼儿教育、课外辅导,有的则是来自电信运营商。在领取礼品时,消费者往往得留下个人信息,甚至签写某些协议,有些消费者当时并不在意,事后却陷入了麻烦之中。

在办理健身卡时,销售人员往往会口头承诺很多优惠和便利,让消费者放心地办卡,但在办卡后,消费者遇到问题,才发现合同书上与销售人员当初所说并不一致,而因为已经签名生效,维权之路变得异常艰难。

“预付式”消费如今出现在越来越多的行业,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直线上升。预付式营销让商家不仅吸引了客流,还聚拢了资金;对消费者而言,则能从预付式消费中获得较大的优惠,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家却经常出现违约情况,“不得转让”“加钱转卡”甚至“商家跑路”的情况屡屡发生。合同缺失,责任不明,消费者倚仗的“口头承诺”无法作为有力证据,最终往往难以维权。

据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全年共登记消费投诉7811件,其中商品类消费投诉597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8.95%,占总投诉量的76.55%;服务类投诉18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1.89%,占总投诉量的23.45%。

商品消费投诉中,食品、家居用品、交通工具、医疗器械、农资用品投诉量位居前列,此五项投诉量占商品类消费投诉的65.3%;服务消费投诉中,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教育培训、停车服务、文娱体育投诉量位居前列,此五项投诉量占服务类消费投诉的56.33%。

在投诉问题类别中,售后服务问题、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价格问题、合同纠纷成投诉热点,总量分别是2202件、1557件、1314件、680件、610件,占投诉总量的81.46%。

从举报情况来看,广告违法、食品问题、产品质量违法、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举报位居前列。2022年共受理广告违法举报1871件、食品问题举报471件、产品质量违法举报262件、无照经营举报228件、侵害消费者权益举报209件。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与往年相比,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更强了。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投诉内容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衣食住行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从问题处理来看,除了一些个体商家外,正规品牌商家越来越重视对投诉的处理。另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及时介入,也让很多投诉能够快速得到解决。

消费维权不应仅是“3·15”期间,应该让每年365天都是“3·15”,社会方方面面应形成合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您平时遇到消费陷阱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致电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通过舆论监督和相关部门的介入,推动形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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