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王芳)近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巡查至新民中路某服装店时,发现该店正在装修,店门口竖起了高3米、长近8米的巨型广告围挡,严重影响市容整体规划,并且占用人行道及盲道,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执法人员随即找到施工负责人进行调查。该负责人称,由于装修总公司安排的工期较短,为方便施工,所以决定临时设置围挡,并未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经过一番教育后,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不符合市容要求的广告布进行拆除,并要求该负责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悉,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致使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的,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店面内部装修、店招出新更换前应携带有效证件至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由市政工作人员设置统一制式的临时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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