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骏
“我想去更改一下手机套餐,结果工作人员不让改,说我之前签了一份协议,规定现在的手机套餐必须使用满两年才行,中途不能更改。”不久前,准备出国的市民秦女士打算将她使用的电信手机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但被工作人员以“签了协议”为由拒绝了。
秦女士表示,起初她并不记得自己曾签过什么协议。在工作人员的查询和提示下,秦女士才想起,之前她曾接到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让她到营业厅免费领取一副耳机,在这一过程中,秦女士确实签了一份协议。“当时,工作人员没有说清楚,我自己也没仔细看,稀里糊涂就把协议给签了。”秦女士认为,电信公司应该为此事负责。
“工作人员联系我,让我去拿耳机的时候,说是免费领取,并没有说要签什么协议。”秦女士认为,电信公司的做法本身就存在问题。
秦女士表示,去年11月底,她从国外回来,因为要在国内待几个月,于是办了这张电信公司的电话卡,并开通了一个每月99元的手机套餐,打算在出国之前对该电话号码进行“停机保号”。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领取了一副耳机,自己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业务套餐协议,现在无法对电话号码进行“停机保号”。“我只是在国内待一段时间,如果知道这个套餐得使用两年,我怎么可能会去领这副耳机呢?”秦女士说道。
对于秦女士一事,电信公司方面表示,秦女士确实是在业务套餐协议上签了字,并不存在问题。“再者说,当时的活动价格确实很优惠,那款耳机是我们从合作商那里采购来的,进价为860元。”工作人员说。
经过协商,工作人员提出,电信公司将解除协议,并把秦女士的手机套餐改成“停机保号”,但因为之前赠送给秦女士的耳机无法退回,所以秦女士需要为这副耳机补600元,剩余部分由电信公司方面承担。对于这一处理结果,秦女士表示接受。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谢晓慧律师认为,部分电信运营商会联合商家推出免费领取礼品活动,从本质上来说,免费领取礼品只是噱头,和路边办卡送拉杆箱是一个套路,一旦消费者去领取礼品,就会被要求办理手机套餐。一般来说,这种套餐不仅月租费较高,而且有一定期限约定,消费者如果提前解除合约,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谢晓慧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只看到有礼品可领,而不顾及是否存在高额话费的情况,后期如果提前解约,往往面临违约风险,给消费者造成损失,“部分电信运营商在推出这种活动时往往比较吸睛,而消费者在签署协议前一定要看清楚套餐打折或者返还话费之后的价格是否合理,套餐内容是否合适,结合自身情况再决定是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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