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0224

核心提示: 1月份有员工离职,当时忘记办理减员停保手续,现在办理是否还需要缴纳费用?

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1月份有员工离职,当时忘记办理减员停保手续,现在办理是否还需要缴纳费用?

答复:如果是2月10日后办理的减员停保,那么费用仍会正常扣除,但之后可携带材料(养老退工表、离职的相关手续)至镇行政审批局办理退费。

●读者咨询:老人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家属该到何处办理丧葬费?

答复:携带死者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人社局申请。

●读者咨询:外地户籍,现居住在丹阳,能否到丹阳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复:可以办理,需要先办理居住证,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在当地办理居住证时间算起。

●读者咨询:开发区住户到何处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复:省内成年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办理,省外的需要携带居住证和身份证,外地人员一定要本人前往办理,首次办理至行政审批局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

●读者咨询:家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已到达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手续,但人不在本地,是否可以代办?

答复:可以代办,代办人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社保卡至镇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

●读者咨询:如何注销营业执照和公章?

答复:先到南环路税务大厅办理清税,然后带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至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后公章作废。

●读者咨询:江苏省内的职工医保如何线上办理转移?

答复: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办理。

●读者咨询:身份证已过期,如何购买火车票?

答复:本人携带驾驶证或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与1寸照片到火车站公安制证窗口办理证明,然后进行购票。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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