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未缴纳,目前能否继续缴费?

核心提示: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未缴纳,目前能否继续缴费?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未缴纳,目前能否继续缴费?

答复:目前缴费延长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请尽快缴纳。

●读者咨询:如何办理边防证?

答复:本地人携带身份证至行政审批局3楼的公安户政窗口办理;外地人携带身份证和居住证,没有居住证带房产证,若都没有,如果是与本地人结婚,可携带结婚证和外地户口本办理。

●读者咨询: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手续?

答复:职工医保家庭共济2月1日实施,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共济授权人个人账户要有余额,共济使用人要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好手续后可以在医院、药店直接刷卡,共济使用人仍然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在共济授权人医保卡个人账户上进行扣款。参保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关注“丹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1日“镇江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掌上办啦!”具体操作步骤)即可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的绑定,也可至市医保局线下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绑定业务。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2.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要求由省统一调整,全省统一执行。

●读者咨询:申请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现只要身份证和社保卡办理,由工作人员经核实后处理,至人社局1楼大厅就管中心登记申请。线上也可以申请失业金,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社保-失业补助金申领或通过微信-城市服务-申请失业补助金,如显示不通过,携带社保卡至人社局办理。若有疑问可联系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详询,电话为0511-86926811。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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