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近日,市民刘女士的手机突然停机,在通过查看账单时,她发现多了一项电视会员费用的支出,这让她感到有些奇怪。
刘女士告诉记者,正月初六那天,她在家中看电视,注意到不少影视节目都需要开通会员才能观看。为了追热门剧集,刘女士通过扫描电视页面上的二维码,绑定了自己的手机号并购买了会员,会员费用直接从自己的话费中扣除。刘女士表示,平时自己看电视的时间并不多,在家更多的是喜欢刷手机或平板电脑,但是因为花钱开通了电视会员,所以这段时间都是通过电视来追剧,“毕竟购买了会员,得物尽其用。”
2月初,刘女士收到了话费余额不足停机的短信,“明明不久前才充了话费,怎么这么快就欠费了?”随后她查看了话费账单,显示有一笔30元的电视会员服务费用。“1月底才开通的会员并缴了费,怎么2月初又扣了一次?”对于这笔会员服务费,刘女士觉得非常不合理,“正常在手机App上开通会员,都是按照30天作为缴费周期的,难道通讯公司是按照自然月来计算的吗?”刘女士表示,当时在购买电视会员时,页面上只标注了按月收费,但是对于这个“月”并没有详细说明,“按照常规的理解,肯定是依照30天来计算的,否则对于月底才开通会员的消费者来说不是很不公平吗?”
刘女士认为,如果通讯公司的系统是按照自然月自动扣除会员服务费的,那么在消费者开通的首月就该按实际使用天数的比例收取相应的费用,“就像手机套餐一样,如果15号开通新的套餐,并且即刻享受这一套餐,那就该收取一半的套餐费,后期再按照自然月正常收费。”
刘女士提出,在消费者开通电视会员的页面上,通讯公司应当明确按月收费的详细标准,是自然月或是实际缴费日期,如果是按照自然月进行收费,那么首月收费标准又是什么,“有了这些明确的信息,消费者才能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何时开通会员,避免纠纷。”
此外,刘女士还表示,自己并未收到电视会员第二次扣费的短信,如果不是自己刚好欠费,可能都不会注意到自己被扣费。“扣费提醒是通讯公司基本的义务,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否则就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刘女士说道。
就这个问题,刘女士联系了通讯公司官方客服并进行投诉,对方表示已经记录了她的问题,并会尽快予以答复。
但是截至目前,刘女士还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如果商家不能给我满意的解释和处理,我会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反馈。”刘女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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