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黄灯”遇上“闯红灯”,撞了!

核心提示: 黄灯作为过渡信号灯,表示警示,提示驾驶人提前减速并等候绿灯放行。如驾驶人见到黄灯闪烁反而加速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黄灯作为过渡信号灯,表示警示,提示驾驶人提前减速并等候绿灯放行。如驾驶人见到黄灯闪烁反而加速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346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该道路与后皇线交叉路口时,在直行信号灯黄灯亮起的情况下选择直行通过路口,结果不慎与后皇线上由东向西行驶,并且在直行信号灯红灯亮起的情况下选择直行通过该路口的由梅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梅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民警介绍,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之规定。而当事人梅某的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那么,如何判定机动车“闯黄灯”呢?民警介绍,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便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相反,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没有停车的视为“闯黄灯”。当黄灯亮起时,如果车身还在停止线内,车辆不减速反而还加速抢灯,这种情况一旦被路口摄像头或执勤交警看到,驾驶人就会被记6分、罚款200元。

交警部门提醒,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行经路口,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一定要提前降低行驶速度,注意观察,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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