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茅猛科
问:享受人才购房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单位要求
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纳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在我市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人才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入选我市“丹凤朝阳”产业强市领军人才集聚计划,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且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2.2021年1月1日后入选我市“丹凤朝阳”民生保障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且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名家、教学名师或与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的省级、地市级高层次医卫领军人才。
3.“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和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我市就业五年内,且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
4.2021年1月1日后来我市就业的人才(2021年1月1日前在我市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与我市范围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并在我市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单位处于缴纳状态的人员。
(三)所购房屋要求
补贴申请单位人才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我市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2.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丹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
4.房屋位于我市范围。
5.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
问:不同层次人才在我市购房,对应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一)产业强市领军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分三年支付;
2.“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分三年支付;
3.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和《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分三年支付;
4.镇江“金山英才”产业强市领军人才计划人才和“丹凤朝阳”产业强市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分三年支付。
(二)民生保障类人才
1.教育领军人才
(1)教育名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年支付。
(2)教学名师,给予不超过6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年支付。
2.医卫领军人才
(1)新引进的省级高层次医卫领军人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2)新引进的地市级高层次医卫领军人才,给予不超过60万元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三)优秀大学生
1.“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不超过10万的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2.“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给予不超过20万的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3.“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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