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舞蹈培训班后仅上了六七节课其余时间一直在停课
能否要求商家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日,市民李女士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去年9月底她给孩子在一家舞蹈培训机构报了一年的学习班,但受疫情影响,至今只上了几节课,出于一些因素的考虑,她想现在就结束课程,同时希望商家能够退还未上课程的费用。然而,舞蹈培训机构认为,一直不能开课并非由其自身原因造成,所以费用无法退还,双方因意见不一产生纠纷。对此,李女士希望咨询律师,舞蹈培训机构的做法是否合理?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她的女儿开始到幼儿园上学,其间结识了一位好朋友,双方家长也因此渐渐熟络起来。在一次聊天过程中,李女士得知对方的孩子报了舞蹈班,她觉得女孩子练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可以掌握一门特长,甚至参加表演,增强自信心,还可以让身体变得挺拔,避免出现弯腰驼背等情况。于是,李女士便通过对方联系上了舞蹈培训机构。
“当时舞蹈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开展的暑期特价活动还未结束,现在如果报名仍能享受优惠价。”李女士听完随即便趁周末带着孩子前往试课,发现孩子并不排斥这一陌生环境,并表示愿意和其好朋友一起来这里学习跳舞,“女儿一直比较内向,来之前我还挺担心她会哭闹,没想到竟然很顺利。”
李女士当即便报了名,并交了3800元费用。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自10月起,女儿仅上了六七节课,舞蹈培训机构就因为疫情停课了。“从11月下旬到现在,除了12月正常上了一节课外,其余时间一直在停课。”李女士说,舞蹈讲究的是长时间的学习和练习,如果时间太短根本起不到作用,“在那六七节课里,女儿原本确实学习到了一些基本功,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早就回到没学习之前的状态了,这也就意味着前期课程的费用都打了水漂,复课后必定又要从头学起。”
尤其让李女士失望的是,在停课期间,舞蹈培训机构不仅没有安排任何在家学习或复习的计划,而且还更换了老师。“听原来的任课老师说,他已经离职回老家了,如今换了新老师,也不知道教学能力怎么样,孩子能不能适应,加上复课遥遥无期,我就动了退费的念头。”李女士说道,“前期课程毕竟已经上了,孩子已经享受了服务,培训机构收费是应当的,但剩余课程的费用理应退还给我。”
然而,舞蹈培训机构以“一直不能开课并非其自身原因造成”为由拒绝退费。“相关负责人让我要么选择停止课程但不退费,要么选择待机构开课后继续把剩余的课程上完,而且说话时态度很是恶劣。”李女士气愤地说道,她希望咨询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剩余未上课程的费用?
随后,记者就李女士的疑问咨询了律师,了解到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在李女士的这一事件中,由于疫情导致培训课程无法继续进行,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从法律角度讲可以要求退还学费,但疫情导致很多服务机构经营状况不好,诸多服务机构停业甚至关闭,若双方能换位思考,以互谅互让心态处理更有利于社会和谐。”律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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