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剩下4节瑜伽课没有上,凭什么只退1节课的费用?”近日,市民黄女士就瑜伽课退费问题与瑜伽馆产生了纠纷,双方对此各执一词。
黄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经常来丹阳出差,为此特意在丹阳报名了瑜伽私教课。“我日常是在上海上班的,不时需要去往各地出差,都是阶段性的。因为有健身需求,所以在很多地方都办理了健身会员卡。”考虑到随时可能不再来丹阳出差,在报名私教课之前,黄女士将情况详细与销售人员说明,提出自己后期有退课的可能,“当时工作人员推销的都是套餐课程,介绍说价格比较优惠,也承诺后期可以随时退课。”经过沟通,黄女士最终花费5130元购买了15节私教课程,商家额外赠送3节课,同时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标注“可以退卡”。
前段时间,黄女士又返回上海工作,在该瑜伽馆还剩余4节私教课,便找到工作人员要求退回剩余课程费用,但工作人员变得敷衍起来。“对方一开始表示可以将课程保留,等到后期我再来丹阳时继续上课,或者将课程转给其他需要的人,就是不愿意直接给我退课。”对于工作人员的各种说辞,黄女士并不认可,“既然当时承诺随时退课,为何现在却再三拒绝,更何况我也不确定什么时候会再来丹阳。”
黄女士就此与瑜伽馆的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最终对方同意退课,但是只能退1节课程的费用,理由是剩余的4节课中,有3节属于赠送课程,所以不予退款。这样的解释,黄女士并不接受,“我所购买的正式课程与赠送课程如何区分,有何证据证明我之前所上的都是正式课程?”
就此,记者联系了该瑜伽馆。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确实与黄女士就退课问题产生了分歧,按照店里的规定,黄女士购买了15节课程,已经上完了14节课程,所以只能退1节课的费用,“另外3节属于赠送课程,她本身并没有支付费用,自然是不能退的。”他表示,黄女士所购买的15节私教课程是一份套餐课程,较单买课程已经优惠了一些,如今其想要退课,只能按照优惠的价格来退款,且赠送课程的部分是不能算在退款中的。
对于瑜伽馆工作人员的说法,黄女士并不认同。“当初在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赠送的课程是在最后才进行,且赠送的课程并不退款。”她表示,赠送的私教课实际也是算在成本中的,如果退课也应当同样进行处理。
那么瑜伽课程退课到底应该怎么算?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晓慧认为,权利义务通常都是对等的,凡事要讲公平公正性。“赠送课程、优惠课程等虽未约定对应金额,但与消费者购买付费课时的合同存在对应关系,故在计算未使用课程余额时,应将赠送课程、优惠课程等加入总课程一并计算相关余额。”她认为,就该课程退款问题,应当以18节课为基数,退还给黄女士4节课程的费用。
谢律师提醒,关于退课问题,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认可或是不清晰的内容,要向商家提出并要求修改,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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