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往苏州,在丹阳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移?

核心提示: 城镇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是否都能转移到苏州?如果在苏州重新缴纳医疗保险,那在丹阳缴纳的医疗保险余额该如何处理?如果不能处理,是否可以转成个人缴纳职工医保?

本报讯(记者 陈晓玲)近日,市民钱女士致电记者反映,称前段时间,她将户口从丹阳迁到了苏州,在丹阳缴纳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养老保险已有13年,想让记者帮忙咨询一下,城镇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是否都能转移到苏州?如果在苏州重新缴纳医疗保险,那在丹阳缴纳的医疗保险余额该如何处理?如果不能处理,是否可以转成个人缴纳职工医保?

带着钱女士的疑问,记者首先致电市人社局咨询关于农村养老保险转移事宜。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需要钱女士携带相关证件至人社局办理停保后,再携带相关证明以及证件至苏州人社部门登记办理,目前江苏省内已联网,在苏州办理好后可直接继续缴纳,不影响缴纳年限。

对于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记者致电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缴纳城镇居民医保是缴1年享受1年,不存在“账户余额”这一说法。如果居民需要在苏州重新缴纳的话,则需要在丹阳办理停保。“不过,我建议钱女士先了解苏州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与在丹阳缴纳的城镇居民医保比较一下,再选择是否在丹阳办理停保,因为老的城镇居民医保享受的待遇和城乡居民医保不一样,相对会好一些。如果通过比较还是城镇居民医保好的话,可以办理异地就医,这样不用办理停保,在苏州就医也不受影响。”该负责人说。

至于钱女士所说的转个人缴纳职工医保,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的。采取补差方法的,按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纳部分和财政补助部门)的差额计算。以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转职工医保为例,两者差额为4265元/年,再乘以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补足差额。补缴的保险费用全部划入医保统筹基金。采取折算办法的,按照每参加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每参加1年城乡居民基本+补充保险折抵6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计算。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医保局或所在地行政审批局办理。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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