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即将到来,消费者开启“买买买”模式,然而,一些消费者也因一时“手快”遇到了糟心事——
“双十一”来临,你能理性消费吗?
本报记者 马骏
随着“预售付定金”阶段的结束,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节也进入了白热化,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摩拳擦掌,使出浑身解数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在这场看似热闹非凡的网络“盛宴”中,其实乱象丛生,各种促销信息泥沙俱下,暗藏“陷阱”。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同一款商品,不同网店里的价格相差太多了,都怪我手快,没有货比三家。”近日,市民王女士在“双十一”大促中遇到了一件郁闷事。王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在某网购平台的一家网店看中了一款标价为630元的美妆产品,“当时,这家网店推出了优惠活动,先预付80元定金,消费者就可以购买50元的试用装,并获得商品的抵用券。”王女士觉得这个活动很划算,便支付了定金,并花50元购买了试用装。
然而,王女士很快发现,另一家网店销售的同款商品只需200多元。“给商品标价600多元的商家有抵用券和试用装,而标价200多元的商品则没有这些。”王女士算了一下,还是觉得标价200多元的商品比较划算,于是打算将之前买的商品进行退款。但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客服人员表示,现阶段不能退定金,需要王女士后续付完全款后,才可以申请退款。至于那笔购买试用装的50元消费,商家是不接受退款的。对此,王女士感到十分无奈,“如果我不买那款商品,获得的抵用券就失去了作用,而我花费的50元就等于仅得了一瓶试用装,显然不划算。”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首先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选购商品,不要盲目跟风,尽量选择口碑好、平台大、性价比高的商家。其次“双十一”促销周期长、活动多,消费者要提前规划、看清规则。最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如促销承诺、直播页面聊天记录、购买记录等截图,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