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不当惹纷争调解暖心促和谐

核心提示: 饲养宠物犬日渐成为许多市民的生活喜好,可爱萌宠给日常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但不可忽视的是,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样会引发各类矛盾。近日,云阳街道调委会调解了两起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的纠纷。

本报讯(记者 云莹 通讯员 云宣 张缘)饲养宠物犬日渐成为许多市民的生活喜好,可爱萌宠给日常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但不可忽视的是,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样会引发各类矛盾。近日,云阳街道调委会调解了两起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的纠纷。

一起是宠物犬咬伤儿童纠纷。村民洪某带着孙子路过邻居秦某家时,未拴绳的宠物犬从敞开的院门内冲出,将幼童脚部咬伤。洪某当即找到秦某理论,双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另一起是限养区饲养大型犬引发的邻里纠纷。居民沈某未经登记饲养大型犬并时常将该犬拴在楼道中,犬只对通道空间的占用、深夜时的犬吠、因粪便清理不及时而被污染的楼道……此类种种,给对门邻居袁某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双方的邻里关系不断恶化。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这两起纠纷存在共性问题,即矛盾的症结均在于犬主人法律意识的淡漠——两人没有认识到动物饲养者、管理者对动物疏于管理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将涉嫌违法违规。于是,调解员对症下药,结合《民法典》、新《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对犬主人进行普法,彻底纠正了犬主人长期以来的错误观念。最终,在调解员“情、理、法”相结合的多轮调和下,被咬伤的儿童获得了赔偿,伤人犬的主人秦某表示会对宠物加强管理,而邻里纠纷中的当事人沈某也主动将大型犬送至了限养区外的亲戚家中,两起纠纷的圆满调解均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云阳街道调委会提醒,《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犬主人等动物饲养者、管理者的各项责任,于今年5月起实施的《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更是进一步对犬只免疫、养犬登记、遛犬牵绳、清理犬只粪便、禁止犬吠扰民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希望广大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构筑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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