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尹媛 全慧中)父母与被害人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95后”王某竟假借与被害人“合伙做生意”之名,自编自演“全套”行骗流程,从被害人赵某处共骗得80余万元。10月27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王某得手后,将其中40余万元用于游戏充值,剩余则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1998年出生的王某一直和父母同做行车(俗称龙门吊、起重机)维修生意,而从事废品收购的赵某与王某父母相识多年。他们既是老乡也有生意往来,久而久之,王某也与赵某熟悉了。
今年3月的一天,王某打电话给赵某,要和他合伙做生意,称有钱可赚,赵某欣然同意。于是,两人约定好,由王某找到有报废行车或其他废旧金属的工厂谈好收购价,然后赵某将预付款付给王某,王某再转交给对方。等回收处理加工后,赚得的利润两人分成。
赵某相信了王某的说辞,并在其第一次发来“镇江大港一工厂有废旧行车等”信息后,当即就通过微信给其转了5000元预付货款。然而,事实上此时王某提出的收购意愿已被该厂老板拒绝,他收到的钱也都用于游戏充值。面对赵某的交货催促,为了掩盖诈骗事实,王某便给赵某发了废旧行车照片,并用自己的微信大小号伪造了和所谓的“供货老板”的聊天记录,还在赵某催问厂区地址时胡乱发了虚假定位,进一步取得赵某信任。
到案后,据王某供述,仅“大港工厂”这一单,他就骗得赵某7万余元。随后几个月的时间里,王某又以“新桥有工厂要卖报废行车和废铁”“大泊有厂可去收购废弃行车和轨道钢”等为由,故伎重施,通过“全套”行骗流程,共从赵某处骗得80余万元。
今年8月下旬的一天,多次要求现场看货、催收货物无果的赵某找到了王某父母。在与王某对质且查看了其微信转账记录后,意识到自己被骗的赵某随即报警。经审查,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经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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