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如今,点外卖已经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了享受更多优惠,不少人选择购买外卖优惠券,可没想到优惠券也有诸多使用规则,让消费者直呼容易被“套路”。
市民董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天午饭几乎都是靠点外卖来解决,为此她特意开通了两家外卖平台的会员。“一般开通会员后,系统会赠送几张外卖优惠券,但这对于每天都要点外卖的我来说根本不够用。”因此,董女士每月都会额外再花钱购买一些优惠券。前段时间,董女士恰好在家休息,已经购买的外卖优惠券也就没了“用武之地”。等到正常上班后,董女士在一次点外卖前发现,自己购买的优惠券竟然显示已经过期。董女士查看了优惠券的购买使用规则,发现平台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外卖会员到期,优惠券就无法继续使用。对此,董女士认为有些不合理。
记者随机打开了一家外卖平台App,在优惠券购买页面系统提示,只有消费者的会员在有效期内,才能购买、使用会员“加量包”。规则显示,消费者购买成功后的优惠券使用有效期最长31日,若会员的有效期剩余时间小于31日,则“加量包”使用有效期与会员的有效期保持一致。此外,如果消费者先购买“加量包”,待“加量包”过期后再续费会员,那么先前购买的“加量包”的有效期并不会增加,所以建议消费者先续费会员再购买“加量包”。
外卖平台优惠券的使用规则是否合理?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晓慧认为,优惠券在消费者会员到期就不可使用属于商家单方面行为,并没有法律效力。“过期即报废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约束了其合理运用权益,优惠券‘过期作废’的规定缺失公平性,而且兑换有效期是由商家决定,属典型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谢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消费者遇到上述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而对于消费者使用平台优惠券的前提,是要成为平台会员的问题,谢律师表示,若是购买优惠券时双方已经约定好,那此设置就是有效的,若是购买时未约定,购买后商家单方设置的,那么该设置则不合理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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