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患者享受何种医保待遇?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王女士来电咨询,称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近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时,被确诊患了尿毒症,目前正在进行透析治疗,不知可享受何种医保待遇?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马丹萍)近日,市民王女士来电咨询,称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近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时,被确诊患了尿毒症,目前正在进行透析治疗,不知可享受何种医保待遇?此外,她听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够二次报销,不知是否属实?

对此,记者联系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自居民保险大市统筹待遇政策落地后,尿毒症透析患者的医保待遇得到了明显提高,除了将过去可报销70%、基金年度内支付限额5万元的政策调整为可报销7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外,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大病保险基金还将再给予支付70%。不过,该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可能还会有变化,如有调整,医保局会第一时间发布通知。

至于王女士所问及的“二次报销”,其实指的是大额费用大病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并且,大病保险不以病种区分是否大病,也就是说无论参保人员患何种类型的疾病,只要在一年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享受大病保险的补偿待遇。

据该负责人介绍,当前镇江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待遇为,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保险按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进行累计,发生在不同年度的费用不累计计算。此外,大病保险无需像门诊慢特病那般专门申请相应待遇,只要是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都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无需另行申报。参保人在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的,系统会确认并记录相关医疗费用数据,自动累计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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