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王芳)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对道路路面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还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甚至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近日,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
9月上旬,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队员巡查至人民大桥南侧时,发现有人正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施工方未采取任何安全围护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大量垃圾和废土直接堆放在路面上。该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并存在安全隐患。
经调查,该施工方负责人未提前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属于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开挖路面进行修复,同时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由于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损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影响市容环境秩序、交通安全,若不小心损坏地下管网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为此,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施工单位,因生产生活需要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请务必审批后按审批要求定时定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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